{{ $t('FEZ002') }} 午餐秘書|
請導師幫忙調查班上是否有學生需要「參加寒假課業輔導或學校所辦各項活動」或「在家無午餐供應」午餐申請。
老師調查後,請將名單繳回至總務處給午餐秘書,申請至115年1月16日(五),逾時不候。
申請資格:
經濟弱勢學生:持本縣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者、家庭突遭變故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清寒
(含父母非自願性失業一個月以上、無薪休假及任一方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、病致不能工作者) ,確實無力支付學生午餐費者。
補助期間:
(1)參加寒假課業輔導或學校所辦各項活動:以各校辦理課業輔導或學校所辦各項活動計算實際天數。
(2)在家無午餐供應期間:自115年1月26日(星期一)至2月13日(星期五)止,共計15天(扣除國定假日、例假日、休假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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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2-1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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