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屏東縣四維國小

學校消息公告彙整

轉知端午佳節將屆,籲請恪遵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並落實 廉政倫理事件登錄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|

說明:

一、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13年1月12日廉防字第11305000160號函 辦理。

二、請各機關同仁遵守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之規定,公務 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,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 款情形外,應予拒絕或退還,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; 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飲宴應酬,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 項但書各款情形外,不得參加,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、民 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,應依第10點規定,簽報長 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;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,亦 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,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,以 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。

三、各機關(構)依據本規範第20點訂定相關規範者,並依各該 規定辦理。

四、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規之認知,請鼓勵運用行政院人 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「e等公務園+學習平臺」 (https://elearn.hrd.gov.tw/mooc/index.php)等教學資 源,學習廉政倫理相關課程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6-06|

{{ $t('FEZ005') }} 36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