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|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4月28日總處培字第1123026082號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112年4月27日肺中指字第1124100187號函辦理。
二、配合自112年5月1日起,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,指揮中心同日解編,爰停止適用旨揭人事總處110年5月6日函。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5-04|
{{ $t('FEZ005') }} 81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