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|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0月9日部法二字第1145884567號函轉考試院、行政院114年10月9日考臺銓二字第11400039261號、院授人培揆字第11400026152號令辦理。
二、旨揭請假規則修正條文,銓敘部前以114年9月25日部法二字第1145877790號函轉知在案,相關資訊已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mocs.gov.tw/人事法規/法規動態/法規司項下),請自行下載參考。
三、檢附前開銓敘部原函及考試院、行政院令影本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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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0-2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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